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501,下称“豪威集团”)于2026年8月13日发布补充公告,就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于2026年7月办理股份质押事宜作出澄清说明。此前,公司已于2026年7月14日、2026年7月16日及2026年7月20日连续披露相关信息。
本次补充公告显示,虞仁荣先生分别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豪威集团合计49,700,000股A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95%,用于其个人现有贷款的再融资安排。
公司表示,此前之所以进行质押并发布相关公告,源于对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0.07(1)(b)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虞仁荣先生及公司此前认为,取得质权人的书面承诺即可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经与联交所沟通后,公司现就相关理解予以澄清。
公告指出,本次质押系出于合法再融资需求,并非试图规避《上市规则》第10.07(1)(b)条款限制,也不涉及变现股份或出售持股。截至公告日期,虞仁荣先生保持良好信贷状况,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三家质权人已书面承诺,在融资文件项下不会行使导致其违反相关规则的担保权利。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豪威集团已采取四项措施: 1) 强化法务部门对质押协议条款的持续监测; 2) 定期为董事及高管开展上市规则合规培训,重点覆盖第10.07条; 3) 建立控股股东交易前置书面报备机制; 4) 按照规则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相关信息。
公司及虞仁荣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持续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