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银金租”,股份代号:1606)公告,已于2026年2月10日与扬州甘润电力有限公司(“承租人”)及河南碧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卖方”)订立融资租赁安排。该安排包括转让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两部分,涉及光伏发电设备的买卖及后续租赁。
根据公告,国银金租作为买方,将以人民币1,208,000,000元向卖方购买由承租人指定的光伏发电设备,并在完成购买后作为出租人,将该等设备以融资租赁形式租予承租人,租期为216个月。公告显示,该笔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约人民币410,000,000元,租金将按季于租赁期内由承租人分期支付。
国银金租指出,该光伏发电设备位于中国江苏省扬州市,交易对价参考设备采购及建设安装成本等因素,并经公司内部流程评估后确定。融资租赁合同条款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根据同类产品市价并经公平磋商后拟定,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可选择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购买租赁物。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本次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已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适用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可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国银金租表示,该融资租赁安排有助于增厚公司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其业务发展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