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9689)9月4日公告称,独立非执行董事鄂宏达女士因个人原因辞任,自2026年9月4日起生效。随其离任,她亦不再担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公告显示,鄂女士确认与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也无其他事项需提请股东或联交所关注。
同日起,独立非执行董事徐兴珊先生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同步调整: 1. 薪酬委员会成员为徐兴珊先生(主席)、靳绍聪先生、徐小平先生; 2.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靳绍聪先生(主席)、徐兴珊先生、黄四珍女士。
鄂女士卸任后,公司董事会仅余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不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条(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名)及第3.21条(审核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的规定。公司表示,将按照上市规则第3.11条及第3.23条,在2026年9月4日起三个月内尽快物色并委任合适人选填补空缺,并在适当时另行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执行董事为徐子明先生、黄四珍女士、徐小平先生及徐雅怡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兴珊先生及靳绍聪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