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信贷集团有限公司(1273)于2026年2月11日公告,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信贷财务有限公司就一项新贷款与三名个人借款人订立协议,涉及本金金额港币1300万元。该贷款为第二按揭,利率为每月1.5%(年利率18%),年期为12个月,并以位于香港干德道的两项住宅物业及两个泊车位作抵押。上述物业经独立估值,于2026年2月9日的总估值约为港币1.35亿元。
此前,该附属公司曾于2025年10月30日与其中两名借款人订立过往贷款协议,向其授出本金金额港币4300万元。由于新贷款与过往贷款需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合并计算,依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下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因此新贷款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本集团计划以一般营运资金拨付此次放款。
公告显示,该笔新贷款系基于借款人提供的抵押品状况、整体财务背景以及较短的放款期限而作出。董事会认为,此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集团的信贷政策,相关条款属合理且能带来稳定利息收入。根据公告,新贷款与过往贷款的相关信息将继续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规则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