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比亚迪股份(0121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并同步披露海外监管公告。该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规制定,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程序和决策流程。
细则明确: 1. 总裁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 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根据总裁提名决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 总裁主要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资产抵押、出租、分包或转让等权力。 4.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为日常决策主要形式,会议纪要或决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5. 在资金、资产运用及合同签订方面,除依法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外,总裁可代表公司签署各类日常经营性合同及其他协议。交易测试指标同时参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分别设定10%及5%的比例上限;关连交易则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全面豁免或限额审批。 6. 细则规定报告制度,总裁须根据董事会要求报告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等,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性。
公司董事会表示,《总裁工作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该文件为比亚迪股份完善治理结构、明确高管职责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