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发兴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50) 旗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水发绿色能源,与深圳北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交易时段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14,002,100元的总对价,出售一间全资子公司 (兴民能源(济南)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务。根据公告,此项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适用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布规定。
水发绿色能源是卖方,深圳北资是买方。交易包括两部分:一是出售公司100%股权,二是转让应付水发绿色能源的债务人民币13,783,800元。公告显示,上述对价是通过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并参考中国独立合资格估值师的估值结果而确定,估值参考日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出售公司净资产约为人民币218,299元。根据公告,出售公司在二零二四年除税后净溢利约为人民币158.3。完成交易后,出售公司将不再纳入该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作价与出售公司及债务的账面值相若,集团预计不会因此出现重大收益或亏损。
公司在公告中指出,此举有助于优化资产结构及提升营运效率,将低效或无效资产剥离,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此次出售所获款项将用于一般营运资金。根据公告,出售协议条款属正常商业条款,董事会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