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阳光油砂有限公司(02012)公告称,原定于2026年10月30日或之前寄发的关于“根据特定授权向关连人士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债务”事宜的股东通函,将再度延迟,最新预期寄发日期为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
公告回顾显示,阳光油砂早在2025年11月16日首次披露上述发行计划,随后于2026年1月6日、1月30日、2月13日、2月27日、3月20日、4月30日、5月29日、6月30日、7月31日及8月31日分别就完成时限延长及通函寄发延期发布公告。
公司表示,此次再次延期的原因在于仍需额外时间编制并纳入通函所载若干资料。通函将包括: 1. 认购事项、特定授权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的详细资料; 2. 独立董事委员会向独立股东的建议; 3. 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书; 4.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
阳光油砂提醒投资者,相关交易的完成仍有赖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存在可能完成也可能不完成的风险,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孙国平先生、何沛恩女士;非执行董事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蒋喜娟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弋先生、邢广忠先生、庞珏女士组成。
阳光油砂是一家总部位于加拿大卡尔加里的油砂资源开发商,于2012年3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持有约100万英亩阿萨巴斯卡油砂及石油天然气租赁权益,旗下West Ells项目的初步目标产能为每日5,000桶原油。
公司将于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发布更新后的通函,并按港交所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披露后续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