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工控股(01793)获控股股东提出0.28港元/股私有化 涉资5,600万元并计划撤销上市

公告速递
03/16

伟工控股(01793)与其控股股东Triple Arch Limited16日联合公告,后者已于2月26日向董事会提出,以协议安排方式把公司私有化,并同步撤销股份在港交所主板的上市地位。

根据建议,除控股股东已持有的6亿股(占已发行股份75%)外,其余2亿股将被注销,计划股东每股可获现金0.28港元补偿。注销价为最终价格,不会被提高。按现有股本计算,完成交易所需现金总额约为5,600万港元,资金将由要约人内部资源支付。

公司指出,若于公告日后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分派或其他资本回报,注销价将予以同额调整。截至公告日,公司并无已宣派未派付股息,亦无在计划实施或失效前派息的意向。

为处理本次私有化事宜,董事会已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聘请嘉林资本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就交易条款向独立计划股东提供意见。

私有化实施须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 1. 独立计划股东在大法院指令召开的法院会议上不少于75%出席并投票的股份赞成,且反对票不超过10%; 2. 股东特别大会通过相关削减股本及发行新股的决议; 3. 获开曼群岛大法院批准登记; 4. 取得与建议相关的必要法律及监管批准。

计划文件预计最迟于4月8日前寄发,惟公司与要约人将向证监会申请延长最后寄发期限。股份已于3月17日上午9时起复牌。若计划未获批准或失效,股份将继续在联交所上市,而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12个月内不得再度提出要约。

公司表示,提出私有化的原因包括: • 注销价较1月15日“未受干扰日”收市价0.219港元溢价约27.9%,亦较此前180个交易日平均价0.191港元溢价约46.6%; • 股份长期交投清淡,过去六个月平均每日成交量仅占已发行股份0.04%至0.07%,难以为股东提供有效退出渠道; • 私有化后可减少合规成本,并为集团业务发展提供更大灵活性。

要约人表示,交易完成后,伟工控股将继续现有建筑及装修等主营业务,暂无计划对业务、资产或员工作出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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