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医药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及管理层形成多层级组织架构。董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投资政策、风险管理框架及年度投资预算,并定期检视财务与营运数据,以确保合规与管理效率。投资委员会主要对重大投资进行审核与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管理层则承担日常监督与财务管理职责,定期提交资金运营与风险管理报告。
董事会及管理层由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与多位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执行董事包括王秋勤女士、椰雪平先生及周潞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梁志坚先生、李倩明女士及施礼贤先生。管理层与董事会在投资决策及财务运营方面保持顺畅沟通,通过投资委员会等机制加强内部监督与审议。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覆盖投资审核、风险管控及监督流程,配套明确的投资政策。管理层对各类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专业评审及资金投放监控,并定期向投资委员会或董事会提交报告。若发生重大市场变动或特殊情况,董事会可相应调整投资策略并采取纠偏措施。公司将单一投资类别的风险敞口限定在总资本的20%以内,并通过实时监控和对交易对手信用及运营情况的评估,控制潜在风险。为保持流动性,集团保持充足现金,密切关注市场波动和项目投放规模。当重大投资事项出现时,需经财务、合规及风险评审后由投资委员会或董事会严格审批并定期跟进,从而确保全方位的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