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建设发展(00456)于2026年9月14日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3.7发布每月更新公告。 1. 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向被委任为已押记86,485,742股股份的共同及各别接管人黎颖麟先生及马德民先生作出合理查询后获悉,接管人仍在积极为该批股份物色潜在买家,并已收到有关购买意向。 -截至公告日期,接管人与潜在买家正就交易方案进行商讨,但尚未与任何潜在买家签订具约束力的协议。 2. 后续安排 -依据收购守则规则3.7,公司将继续按月刊发相关进展直至出现以下情况之一:(i)潜在买家根据守则规则3.5公布提出收购要约的确实意图;或(ii)确定不继续进行该等要约。 -公司表示,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的要求,在适当时候发布进一步公告。 3. 风险提示 公告重申,接管人之委任并不保证最终会导致控制权变动或触发收购守则第26.1条所述之强制全面要约。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应保持审慎,若有疑问应咨询专业顾问。 4. 董事会构成 截至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韩军然先生(主席)、罗敏先生及罗振先生(副主席),以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欧阳晴汝医生、王栢荣先生、林智祥先生及黄根惠先生组成。 公司董事就本公告内容的准确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并确认在作出合理查询后,本公告所载资料并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