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06178)近日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告,其中披露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待6月30日召开的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建议方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1亿股为基数,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股利约13.07亿元。扣除2025年中期已派发股息约5.05亿元后,本次拟派发末期现金股利约8.02亿元,折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740元(含税)。
末期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派。A股股东将以人民币收取,H股股东可选择以港币或人民币收取。若选择港币,实际派发金额将按股东会召开前一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通告列明了股息相关的税务安排。对于境外H股个人股东,一般按1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通过沪港通及深港通投资本公司H股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公司将按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企业投资者则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6年6月30日举行的年度股东会审议。如获通过,公司将在股东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派发。有关H股及A股的具体除净日、登记日与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