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阳集团于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收入约3.58241亿港元(2014年:12.29732亿港元),主要来自物业租赁、物业开发及楼宇管理等业务,年度降幅约8.71491亿港元。同期销售成本约0.36850亿港元(2014年:5.28706亿港元),毛利由7.01026亿港元下降至3.21391亿港元,降幅与收入减少相符。
年内除所得税前亏损约21.10091亿港元(2014年:24.07664亿港元),其中包括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损失约23.13654亿港元(2014年:29.00959亿港元);扣除税项后,年内亏损约21.35021亿港元(2014年:24.91571亿港元),每股基本亏损为港币7.54元(2014年:港币8.80元)。
截至2015年年末,总资产约157.75亿港元(2014年:179.75亿港元),净资产约135.50915亿港元(2014年:156.76741亿港元),资产负债比率(以借贷总额对权益总额计)约10%(2014年:9%)。同期现金及银行结余约13.38985亿港元(2014年:11.50786亿港元),借贷总额约13.25835亿港元(2014年:13.59858亿港元),利息支出约0.47193亿港元,较上一年度减少约37%。
分部收入中,物业租赁收益约3.22340亿港元(2014年:3.31379亿港元),物业开发收益约0.11273亿港元(2014年:8.75054亿港元),楼宇管理及其他服务收益约0.24628亿港元(2014年:0.23299亿港元)。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则由6.87419亿港元降至1.63436亿港元,主要因相关业务规模及项目进度变化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