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船务(00560)发布补充公告 披露两大持续关连交易协议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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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珠江船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560)10月8日在港交所公告,补充说明已于2026年9月29日公布的有关修订2024年总协议下截至2026年及2027年两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的事项,并首次公开两份新签署的持续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总客运船舶代理服务协议 •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协议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订约方:广东省港航集团(「广东省港航」)及珠江船务 • 交易性质:珠江船务集团将作为广东省港航集团成员公司在香港往返珠江三角洲地区航线的独家代理╱分代理,提供渡轮运营代理、票务代理、渡轮靠泊代理及船舶机务技术支援等服务。 • 付款条款:广东省港航集团须在每月月结后30日内,以现金支付经确认的服务费。 • 定价基准:服务费按票务销售百分比计收,并综合售票、乘客处理、渡轮维护及人工等成本,加一个双方另行协定的利润率确定;珠江船务将参考至少两份其他独立渡轮营运商报价,确保收费不高于对第三方收取的同类服务费。

二、总物业租赁协议 •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5日 • 协议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订约方:广东省港航、珠江船务 • 交易性质:广东省港航集团将按相关物业租赁协议的条款,向珠江船务集团出租其拥有的仓库、办公室、车位及员工宿舍等物业,租期均为12个月或以下,且不含任何购买选择权。 • 付款条款:珠江船务集团以现金按月支付租金。 • 定价基准: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将参考相近地段及规模物业的市场水平,并通过公平磋商确定;在租约续签前,珠江船务将获取两份可比物业清单,并确保租金及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水平。

三、内部监控措施 为确保交易条款符合市场惯例且不超出经董事会或独立股东批准的年度上限,珠江船务已设立多项内部监控措施,包括: 1. 发布《关连交易实施办法》统一管理; 2. 按《内部控制手册》监控交易流程; 3. 内审部每年至少一次审核交易进展; 4. 财务部按季度监测交易金额并在使用年度上限80%时提示管理层; 5. 核数师按上市规则进行年度审阅; 6. 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审阅非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公告称,除上述补充信息外,2026年9月29日公告中披露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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