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03606)发布首份《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6年修订版 强化信息披露合规与内幕信息防控

公告速递
08/18

2026年8月18日,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606)在香港联交所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该制度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原《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同步失效。以下为主要内容:

1. 监控对象 制度对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境内外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财会管理中心及审计部负责人,以及其他因履职接触内幕信息人员进行监控。

2. 监控范围 涵盖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服务号/视频号、手机媒体、网络视频、数字电视、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播客等所有新媒体平台。

3. 核心要求 • 监控对象须向公司董事局秘书报备并更新个人新媒体账号信息,秘书负责建档与日常监控。 • 监控对象不得通过新媒体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证券。 • 公司设专人对监控对象新媒体发布内容进行常态化检查;一旦发现违规信息须立即删除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向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书面报告。

4. 培训与考核 • 公司将定期组织信息披露及新媒体合规培训,强化内幕信息保密意识。 • 新媒体登记与监控工作被纳入董事局秘书考核,相关人员配合度和合规情况将作为绩效评价依据。

5. 责任追究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将实施经济责任考核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 其他条款 制度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或交易所最新规则相抵触,将以更新后的规定为准,由公司董事局负责修订和解释。

公告同时列示了公司现任董事名单,包括执行董事曹德旺、曹暉、叶舒、陈向明、张海燕;非执行董事吴世农、朱德贞;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程雁、薛祖云、达正浩。

公司表示,此次修订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并防范利用新媒体泄露内幕信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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