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606.HK,下称“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内部控制制度(2026年第一次修订)》,并同步在港交所披露海外监管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修订的内部控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旨在强化内部管控、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及规范公司经营,以支持可持续发展。制度重点如下:
1. 内控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经营决策的贯彻执行; (二)提升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保障公司战略落地;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并提升管理水平;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
2. 内控覆盖层级 (一)公司层面; (二)各部门及子公司层面; (三)业务环节层面,涵盖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与融资、投资管理、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3. 控制原则 制度强调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五项原则。
4. 内控要素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贯穿其中。
5. 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 (二)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三)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并根据内外部变化适时调整; (四)审计部负责组织协调内控实施及监督工作,并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缺陷; (五)全体员工需识别、评估并控制其执业行为风险。
6. 监督与评估 公司将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主导内部控制监督、缺陷整改及年度评价,并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发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
7. 生效时间 该修订版《内部控制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失效。
公司在公告中重申,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声明。公司董事长曹暉于2026年8月18日在中国福建省福州市签署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