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00914)于2026年8月26日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表示,此次会计政策调整旨在落实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最新要求。
根据公告,解释第19号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涵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后资本公积的处置、电子支付系统结算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及披露,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披露等事项。
解释第20号自2026年6月4日公布之日起施行,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公告同时指出,2026年12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之间新增的相关业务,需按该解释进行调整。
海螺水泥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不涉及公司自主选择,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军、朱胜利、李群峰、虞水及吴铁军;独立非执行董事屈文洲、何淑懿及韩旭;以及职工董事翁长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