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晶科电子(2551)公告显示,自其上市日期至本次公告日,集团向交通银行及中国银行分别认购多项结构性存款产品,包括在2025年1月24日、2月10日及4月28日与交通银行签订认购协议,以及在2025年4月23日与中国银行订立四项类似协议。订约双方均为独立第三方,认购所用资金源自集团日常运营产生的盈余现金储备。
根据公告,交通银行认购事项分别涉及45天、14天和21天期限产品,单笔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6,000万元和7,700万元;中国银行认购事项的四项产品周期在28天至36天之间,单笔认购金额分别为1,050万元、4,500万元、950万元和2,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强调,上述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且期限较短。经合并计算,交通银行认购事项及中国银行认购事项均触发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规定,需要履行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等要求。
公司提及,本次公告时间较预期有所延迟,原因在于管理人员最初误将该类产品视作类似银行存款,未能及时识别其所构成的交易性质。为避免今后发生类似情形,公司已加强内部培训和审阅流程,通过指定合规与财务人员监控相关签约进程,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顾问,以确保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下的通告与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