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01339)拟向财政部定增不超150亿元并申请10%增发一般性授权

公告速递
09/06

2026年9月6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1339,下称“中国人保”)公告称,董事会当日审议通过《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议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议案》等事项,并拟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发行仍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一般性授权内容包括: 1. 在授权有效期内(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最早发生的下列日期之一: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授权通过后12个月届满之日或股东大会撤销/修订授权之日)内,可配发、发行及/或处理不超过授权日已发行A股或H股各自10%(不含库存股)的股份。 2. A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交易均价(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H股发行价格较H股基准价折让不超过10%。 3. 董事会获授权办理注册资本变更、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与股份发行相关的事宜,并可转授权予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上述授权框架下,中国人保拟向特定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A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定增方案主要条款如下: 1. 发行证券: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1.00元/股。 2.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择机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实施。 3.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发行价原则上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均价。 4. 计划发行股份数按150亿元募集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A股股份总数的10%。若以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的A股均价计算,预计发行数量约为2,024,291,497股,占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58%,占发行后总股本约4.38%。 5. 财政部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所获股份自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之日起限售5年。 6. 发行后股权结构将变更为:财政部持股由60.84%增至62.56%;社保基金会持股保持12.12%;A股公众股东持股由6.75%降至6.46%;H股公众股东持股由19.73%降至18.87%。

公司表示,本次发行旨在“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夯实风险防控基础、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发行完成后,财政部仍为控股股东,公司控制权不变。

中国人保在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其他股本融资活动或发行任何股本证券。本次定增仍处于董事会审议通过阶段,最终实施时间及规模尚待股东大会及监管批准。公司提醒投资者交易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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