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武汉)投资有限公司(要约人)及东风集团股份(00489)3月10日联合公告披露,关于要约人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私有化东风集团股份、并同步分派公司所持有的岚图汽车股份及撤销公司上市地位的相关事宜,在异议股东权利行使期间(2026年3月10日09:00至16:30),公司未收到任何股东提出行使异议股东权利的声明。 公告重申,私有化合并的实施仍需符合或(如获豁免)豁免综合文件所载全部合并实施条件,其中包括与岚图股份分派相关的条件;岚图股份分派亦须待包括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正式批准其介绍上市且该批准未被撤回等分派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 公司提示,无法保证所有合并实施条件及分派条件最终均能达成或获豁免,相关交易存在不获实施或完成的可能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须保持审慎,并在有需要时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据此前披露,三方已于2025年8月22日提出私有化及分派方案,并于2026年2月13日向股东寄发综合文件;2026年3月9日发布的表决结果显示,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均已通过相关议案。本次无股东行使异议权,为后续私有化及分派进程的推进扫清了关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