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108,下称“凯盛新能”)发布补充公告,就此前河南证监局向公司主要负责人谢军、陈鹏发出警示函后的董事适任性评估及内部控制整改情况作出说明。公司强调,董事会已完成相关评估,并确认两位董事仍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3.08及3.09条关于受信责任及谨慎、勤勉义务的要求。
2026年8月18日,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108,下称“凯盛新能”)发布补充公告,就此前河南证监局向公司主要负责人谢军、陈鹏发出警示函后的董事适任性评估及内部控制整改情况作出说明。公司强调,董事会已完成相关评估,并确认两位董事仍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第3.08及3.09条关于受信责任及谨慎、勤勉义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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