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海生物科技(06826)拟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每10股派2.50元,3,848,095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

公告速递
09/13

【财华社讯】2026年9月13日,昊海生物科技(06826)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并披露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要点如下:

1.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 – 公司已先后完成两期A股回购: • 第一期开启于2023年,至2024年8月15日累计回购2,015,674股,耗资192,839,755.99元; • 第二期开启于2024年,至2025年8月14日累计回购1,832,421股,耗资103,905,394.55元。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A股3,848,095股,占公司总股本228,832,195股的1.68%。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故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需实行差异化权益分派。

2. 分派方案 –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为基数(即228,832,195股-3,848,095股=190,203,76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依据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3.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测算 – 以2026年8月20日A股收盘价32.68元/股为样本,按每股派现0.25元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32.43元/股。 – 按“虚拟分派”模型测算得出的参考价格同样为32.43元/股。二者差异为0,低于1%,显示回购股份导致的差异化分派对股价影响极小。

4. 法律意见结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差异化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安排及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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