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集团-W(01810.HK)8月18日公告称,公司管理层进行人事调整:刘灝先生和苏嘉敏女士已于2026年8月18日辞任联席公司秘书职务。苏嘉敏女士同时辞去公司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职务。两位离任高管均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也无其他需提请股东及联交所注意的事宜。
同日起,公司任命高原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卓佳专业商务有限公司陈晓琳女士被聘为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公告显示,高原女士现任小米集团投资者关系总监,曾在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并拥有超过十年的资本市场及企业管治经验;陈晓琳女士有逾10年公司秘书从业经验,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会士。
由于高原女士目前尚未具备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8条所规定的公司秘书正式资格,小米集团已获港交所批准,自2026年8月18日起三年内豁免其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要求。豁免条件包括高原女士须在豁免期内接受已具备相应资格的陈晓琳女士协助;若公司期间出现严重违规,豁免可被撤销。公司需在豁免期结束前向联交所证明高原女士已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以免再次申请豁免。
董事会对离任高管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对新任命的高原女士和陈晓琳女士的加入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