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创环境控股”,股份代号:03989)与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环保集团”,股份代号:600008.SH)共同公告,旗下子公司就财务资助达成协议。首创环境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首创投资”)与雄安首创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雄安首创”)于2025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份贷款协议,首创投资将提供人民币61,740,000元的贷款。同时,首创环保集团亦与雄安首创订立独立贷款协议,提供人民币64,260,000元的贷款。
根据公告,雄安首创由首创投资和首创环保集团分别持有49%和51%股权。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每年4.55%,贷款主要用于偿还雄安首创的计息负债及满足该公司一般营运资金需求。贷款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计算一年,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利息则按季度支付。雄安首创无须提供抵押,但如提前还款,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贷款方。
公告指出,首创环保集团为首创环境控股的控股股东与关联人士。由于此次交易涉及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需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根据公告,在董事会审议本次贷款事项时,担任首创环保集团高级职务的非执行董事放弃了投票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认为该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