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金所控股(6623.HK/NYSE:LU)于2026年2月15日发布公告,披露在日常业务中认购若干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产品,旨在有效利用盈余现金并维持相对低风险和较高流动性的同时实现平衡回报。为了管理资金,本集团主要通过内部资源进行上述认购。
公告显示,这些理财产品被划分为三类交易:表一认购、表二认购及表三认购。其中,部分认购在单独及合并计算下对应的适用百分比率介于5%至25%之间,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部分认购在合并计算后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75%,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有关主要交易需履行通知、公告及股东批准要求,但鉴于这些认购现已全部赎回,公司认为就该等产品寻求股东批准可能意义不大,亦无意就此寄发通函。
董事会表示,此前应当在相关义务产生时就该等认购发布公告和通函(如适用),但由于无意疏忽导致信息披露延迟。公司已采取并将继续加强多项措施,包括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落实合规培训及设立重大交易动态监控清单,以防止未来发生类似事件并确保持续遵守上市规则。
据披露,各理财产品交易条款均基于商业原则订立,并参考了当时的市场利率及预期回报。公司指出,此举有望获得优于常规存款的回报,并将保持对理财产品的密切监控管理,以保护整体利益。公告同时介绍了中航信托、苏银理财、交通银行、上银理财、渤海银行、渤银理财、中金公司、中金基金管理、中信证券、信银理财、民生理财、易方达基金管理、华能信托、华泰资管、华夏理财、HSBC Investment Funds、盛京银行及厦门国际银行等提供者的背景信息。公司与上述提供者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连关系。
公告最后重申,本集团在经营中将持续加强上市规则的合规性,确保重大交易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并投入更多资源巩固内部管控与风险防范机制。公司强调,其在日常运营中确有利用盈余资金进行理财的需求,无意隐瞒任何依据上市规则需向公众披露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