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600515.SH)、海南机场设施(香港)有限公司与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57)联合发布公告,澄清就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收购相关事宜的补充内容。公告显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内资股(该公司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的股份除外)提出要约收购;同时,海南机场设施(香港)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全部H股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
公告强调,若内资股要约人与H股要约人分别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的相应贷款安排提款,则需以要约收购完成后所得的部分股份作为质押担保:内资股要约人将质押不少于50%的已收购内资股,H股要约人将质押50%的已收购H股。此外,公告明确除银行作为普通保管人身份持有的无投票权股份外,两家银行并未持有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证券;同时并无任何其他安排或协议涉及要约收购股份的转让、押记或质押。公告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该公司证券时需保持审慎。上述补充说明与此前刊发的综合文件内容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