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22条规定,披露关联方交易信息。本次交易涉及要约人第(5)类关联方——摩根士丹利资本服务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进行的衍生品操作。该机构以自营账户执行双向交易,涉及新奥天然气股份的衍生工具,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结算。
声明:本信息源自新奥能源2025年7月15日披露文件,内容仅供市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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