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02691)于2026年8月17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海外监管公告,公布《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表示,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针对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监督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核心要点如下:
1. 募集资金定义及范围 公司界定募集资金为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及其他有价债务证券所得款项(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
2. 资金用途限定 募集资金须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或相关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弥补亏损或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3. 专户管理制度 公司需在经董事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实行集中管理。对于多次债券发行,需分别设置对应专户。
4. 变更程序 债券存续期间原则上不得变更资金用途;若确需调整,公开发行债券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非公开发行债券需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
5. 监督机制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将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持续检查,并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6. 责任条款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借此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南华期货股份指出,如本办法与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存在冲突,将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