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9日,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1049,下称“时富投资”)公告称,其附属公司实惠物业(新界)有限公司与恒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业主代理)订立租赁要约,就位于将军澳运亨路1号新都城第一期地下G8及G9号舖的物业达成三年租赁安排。
• 租期:自2026年11月9日至2029年11月8日,为期三年。
• 总代价:三年合计约530万港元,包括基本租金、印花税及估计复原成本;并需按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每月基本租金,但不扣除该等物业业务)的5%另付可变租金。相关款项由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 按金:约50万港元。
• 使用权资产:公司将就该租赁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为约500万港元的未审计使用权资产价值,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以增量借款利率贴现。
• 交易性质:因使用权资产未审计价值占比超过5%但低于25%,该租赁构成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章所指的“须予披露交易”,需履行公告及申报义务。
公司表示,签署租赁要约后,集团将利用该商铺开展零售管理业务,有助维持营运规模并带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