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02333)公告,其《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满足行权条件,首批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将于2026年9月11日启动自主行权。
本次行权要点如下: 1. 可行权总量: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15,430,439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643,871股,合计18,074,310股。 2. 覆盖对象:首次授予97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49名激励对象;此次行权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为26.1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为24.67元/股。 4. 行权窗口: •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2026年9月11日至2027年1月25日 •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6年9月11日至2027年1月23日 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后第二个交易日起上市交易。 5. 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层面:2025年度汽车销量132.38万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65亿元,对应业绩目标达成率P为88.67%,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同为88.67%。 • 个人层面:97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49名预留激励对象在个人绩效评估中达到相应标准(100%或80%行权比例),满足行权要求。
费用及合规: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采用Black-Scholes模型确认公允价值并在等待期内计提费用。行权日将依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及股本溢价,预计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行权程序合规。
长城汽车表示,将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及激励计划规定,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理券商办理自主行权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