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旭阳集团有限公司(01907.HK)10月22日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一项普通决议案进行表决,内容包括批准、追认及确认框架协议及其下的所有交易;批准、追认及确认截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的每年最高每日未偿还余额;并授权董事签署及执行相关文件和事宜。
投票结果显示,该普通决议案获得397,212,742票赞成(占99.74%),1,025,000票反对(占0.26%),超过50%表决权赞成,议案正式获通过。
截至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454,186,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其中,208,585,000股为公司库藏股份,已从可投票股份中剔除。由于泰克森有限公司及杨路先生在框架协议项下拥有权益,共持有3,189,940,928股股份,按规定放弃表决。具备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5,660,072股,占剔除库藏股份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86%。
公司确认无股东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放弃表决,也无股东事先表示反对或弃权意向。
当日出席或以电子方式参会的董事包括:执行董事杨雪岗、路小梅、李庆华、韩勤亮、王年平、杨路;独立非执行董事余国权、王引平及刘晓峰。
会议结束后,公司将按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推进框架协议及相关交易的后续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