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华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738)发布自愿公告称,在中国内地司法记录定期核查过程中,集团发现两宗新增执行程序,合计涉案金额约人民币2,637万元,未计迟延履行利息及其他诉讼相关费用。 案件一涉及全资附属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製品有限公司,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约人民币639万元(含执行费用)。公司已收到执行文书及财产申报令,并须按规定披露资产信息。 案件二为融资租赁纠纷,判决债务人包括江门市华津金属製品有限公司、广东华津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华睦五金有限公司及江门市华津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四家全资附属公司,连同许松庆及陈春牛两名董事以担保人身份承担连带责任。该案涉案金额约人民币1,998万元(含执行费用),债权人对租赁资产及已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两宗案件目前均处于执行监督阶段。全部判决债务人已收到财产申报令,如未按要求履行,可能面临资产查封或冻结、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公司表示,正将相关责任纳入整体债务重组框架,并与债权人协商和解安排。董事会确认,许松庆及陈春牛仅以担保人身份参与相关一般商业交易债务,且不存在个人不当行为、欺诈或刑事行为。董事会初步认为,上述执行程序不会影响二人继续履行董事职务的适合性。 华津国际控股目前维持正常运营,并将持续监控案件进展,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适时披露后续信息。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