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进医疗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尔华医疗不会仅凭可变利益实体(VIE)协议,就取得澄兰康旭或华夏启英的股权法定所有权。
公告明确指出,VIE协议本身不足以构成对公司相关实体股权的法律层面的所有权转移。这一表述意味着,尽管存在协议安排,但法律权属并未随之自动变更。
中进医疗进一步阐释,上述两家企业的股权法律所有权归属,并不因VIE架构的存续而发生变化。换言之,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并不等同于对目标公司股权的直接获取。
该公告旨在厘清市场可能存在的误解,强调协议安排与法律所有权之间的界限。中进医疗及尔华医疗在相关协议项下的权利,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畴之内,而非延伸至股权的法律归属层面。
此一澄清对于投资者理解公司治理结构及实际控制关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公告内容简洁而明确,直接回应了外界关于VIE协议效力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