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丰物产有限公司(要约人)与亚洲富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亚洲富思,股份代号:08413)联合发布公告,披露有关要约人向亚洲富思合资格股东收购最多7.553亿股股份的附先决条件自愿现金部分要约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该部分要约的先决条件之一(条件b)已由要约人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提交申请,截至公告日期,国资委仍在审核该申请。要约人表示将继续致力于达成相关先决条件。
关于综合文件的寄发安排,亚洲富思此前已向香港联交所执行人员申请延长寄发期限,获准将最后期限延至先决条件达成后七日内或2026年6月18日(即先决条件最后截止日期后第七日),以较早者为准。目前,要约人与亚洲富思正编制及敲定综合文件所载资料,并将根据收购守则及GEM上市规则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公告同时提示,部分要约须待先决条件在最后截止日期前获达成,且要约(倘提出)需满足相关条件或获豁免后才可作实。该要约未必成为无条件,若未能成为无条件将失效。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亚洲富思股份时应审慎行事,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