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01787)7月10日公告称,公司自2026年7月1日起,针对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自产黄金套期保值业务,正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此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6年上半年及以前期间尚未应用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调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全票同意该议案,认定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在会计处理方面,未适用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的业务仍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自产黄金销售,则采用现金流量套期模式。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超过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表示,本次变更仅涉及会计核算方式: 1. 自2026年7月1日起,套期有效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无重大实质性变化; 2. 套期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可平滑黄金价格短期波动对净利润的影响,但不影响业务实际盈亏; 3. 此次调整不追溯重述2026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也不影响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及资金流转。
山东黄金强调,套期保值业务将继续坚持“套期保值、避免投机”的原则,交易额度及风险控制体系保持不变,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