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华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738)发布自愿公告称,集团在例行核查司法公示记录时,发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新立一宗强制执行案件,执行案号为“(2026)闽0206执5702号”,涉案总金额约人民币1.66亿元。该执行源自一审民事判决“(2025)闽0206民初9846号”所涉保证合同纠纷,申索人与债权人均为成大物产(厦门)有限公司。
公告披露,本次被执行人包括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松庆、非执行董事许健鸿,以及集团四家全资附属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东华津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华睦五金有限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此外,一家隶属控股股东的关联私人企业亦在被执行人名单之列,但该企业不属于集团体系,亦无业务及资产往来。
债务构成方面: 1. 基础采购合同项下本金约人民币1.36亿元; 2. 累计违约利息及违约金约人民币2,930万元; 3. 其余为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保全保险费及执行费等诉讼开支。
上述金额已在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计提拨备。集团管理层已启动后续措施,包括:调取完整判决书以核实金额明细、确认相关董事的担保责任、与成大物产(厦门)有限公司商讨还款或以资产抵债,并持续关注可能新增的限制消费令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华津国际控股董事会表示,本案与公司此前披露的其他债务纠纷性质一致,相关董事无欺诈、刑事违规或个人不当行为,仅以担保人身份承担责任,且事件未对集团日常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把该笔债务纳入整体债务重组框架,并在有重大进展时发布进一步公告。
公司强调,除公告披露事项及既有法律程序外,董事会并不知悉任何其他按《上市规则》需披露而尚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指令。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证券时保持审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