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金融控股(00626)私有化方案进入关键阶段 会议定于11月23日表决

公告速递
10/30

大众金融控股有限公司(00626)与其大股东大众银行于2026年10月30日联合宣布,已按计划向股东寄发关于以协定安排方式私有化公司及撤销股份上市地位的《计划文件》。文件已于同日登载于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并邮寄/发送予全体股东。

根据《计划文件》,法院会议将于2026年11月23日10:00在香港九龙香格里拉酒店阁楼海景厅举行,同日10:30(或紧随法院会议结束后)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将就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 批准以百慕达《1981年公司法》第99条规定的协定安排方式实施私有化; 2. 通过取消计划股份并同步向大众银行发行等量新股,以维持公司已发行股本。

独立财务顾问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已向无利害关系计划股东出具意见,认为此次私有化及相关安排“公平合理”,并建议无利害关系计划股东于两场会议中投票赞成有关决议。由于全部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要约方拥有权益,董事会将不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

关键时间表如下: • 2026年11月17日16:30: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截止时间,以确定有权出席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的股东名单。 • 2026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 2026年11月24日16:10:大众金融控股股份于联交所预期最后交易时间。 • 2026年11月30日起:再次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以确定有权根据计划收取注销价的股东。 • 2026年12月4日10:00(百慕达时间):法院就批准计划的呈请举行聆讯。 • 2026年12月7日:计划预期生效日期(百慕达时间)。 • 2026年12月9日16:00:股份撤销上市地位生效。 • 2026年12月16日或以前:向计划股东寄发注销价付款支票的截止时间。

公告强调,私有化及撤销上市需满足《计划文件》所列全部条件并在最终截止日期前获达成或获豁免方可生效;否则提议将告失效。公司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股份时保持审慎,并在有需要时咨询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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