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港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入46.27亿元(上一年度为46.09亿元),主要来自一般楼宇及土木工程项目的合约收入;同期直接成本为45.26亿元,对比上一年度的45.08亿元略有上升。年内毛利为1.02亿元,毛利率维持在2.20%的水平。
期间行政开支约0.66亿元,较上一年度的0.70亿元有所减少。其他收入及其他净收益分别为0.02亿元和0.00亿元。经营溢利降至0.38亿元(上一年度为0.47亿元),主要受融资成本由0.17亿元上升至0.19亿元影响。除税前溢利为0.19亿元,经扣除0.04亿元所得税后,年度溢利为0.16亿元。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约0.16亿元,上一年度约0.28亿元;每股盈利(基本及摊薄)为4.00港仙(上一年度为6.90港仙)。
报告期末,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权益总额约3.71亿元,与上一年度水平相近。资产负债方面,非流动资产为0.51亿元,流动资产18.72亿元,流动负债15.45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2亿元,流动比率由1.25下调至1.21,资产负债比率约126.72%(上一年度约80.83%)。年内经营现金流与银行贷款主要用于营运资金及项目融资,银行贷款余额由上一年度的3.00亿元增至4.70亿元。
管理层在年内通过库存及财务政策维持流动性,整体并无重大购股或出售资产事项。公司收入微幅增长,盈利则受融资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而下滑,并且资产负债比率出现一定幅度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