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福(06868)披露2026年上半年继续遵守台湾两岸投资法规

公告速递
07/08

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06868)7月8日发布自愿公告称,公司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未将香港上市所得款项注入其中国附属公司,并确认已全面遵守台湾两岸投资法规。

公告指出,根据相关法规,台湾投资者(包括个人及企业)通过其控制公司在中国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须事先取得台湾投审会批准;若所有台湾投资者在单一中国实体中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百万美元,可在投资后6个月内向台湾投审会进行事后备案。

天福表示,公司拥有台湾创办人李瑞河、曾明顺及81位台湾原投资者。公司已承诺在各财务期间结束后每半年发布一次公告,披露台湾创办人及81位台湾原投资者是否就注入上市所得款项取得台湾投审会批文,并将继续与现有台湾投资者就备案或申报责任保持沟通。

截至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李瑞河、李家麟、李国麟、范仁达及张红海;非执行董事曾明顺;独立非执行董事卢华威、李均雄及黄瑋。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

热议股票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8. 8
     
     
     
     
  9. 9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