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毅控股(03992):完成强制性收购 上市地位将自10月7日上午九时正起撤销

智通财经
2021-10-06

智通财经APP讯,创毅控股(03992)及要约人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1年8月25日,要约人已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向所有余下无利害关系股份的持有人(余下独立股东)寄发强制性收购通知。余下独立股东可向开曼法院申请反对强制性收购的通知期已于2021年9月25日(即自强制性收购通知日期起计满一个月当日)凌晨十二时正(开曼群岛时间)届满。仅根据要约人对开曼法院令状及其他塬诉程序记录册所进行的查册显示,于2021年9月27日(开曼群岛时间),任何余下独立股东并无向开曼法院提出有关申请。

由于并无余下独立股东于2021年9月25日凌晨十二时正(开曼群岛时间)前提出有关申请,要约人已有权及必须按与要约相同的条款收购余下无利害关系股份。

于2021年10月6日,强制性收购已完成,而所有余下无利害关系股份已过户予要约人。应付余下独立股东的总代价(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已由要约人支付予本公司,而本公司将于独立开设的银行户口以信託方式代表余下独立股东持有该笔款项,直至余下独立股东按照要约的条款获支付每股余下无利害关系股份1.456港元(扣除卖方从价印花税);及完成强制性收购之日起计六年届满(以较早者为准)。

强制性收购支票将于2021年10月20日或前后(无论如何不迟于2021年十月底)寄发予于2021年9月30日名列股东名册的余下独立股东或其他有权收取支票的人士,邮误风险由彼等自行承担。因强制性收购完成且自其生效后,本公司已于2021年10月6日成为要约人的全资附属公司。

联交所已批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1)条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股份于联交所的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9月23日,而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自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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