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泰发展与中国金茂12月2日在港交所联合公告,计划于12月1日(星期四)(开曼群岛时间)举行的呈请聆讯上获法院批准(并无修订)。法院亦于同日在同一聆讯上确认因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而削减中国宏泰之已发行股本。中国宏泰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已根据上市规则批准撤销中国宏泰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自12月6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起即时生效。中国金茂将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国宏泰发展,建议撤销中国宏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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