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3日,新明中国控股宣布,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建议股本重组及建议按非包销基准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每持有一股经调整股份获发四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的通函。根据公告,延迟后预期通函寄发日期为2025年1月24日或之前。据了解,该份函件载有(其中包括)(i)股本重组及供股;(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供股致独立股东的推荐建议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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