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HK)去年12月底止18个月可分派收入5亿元 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9.3仙
阳光房地产基金(00435.HK) 公布截至去年12月底止过去18个月业绩表现,可分派收入5亿元,收益达12.36亿元,物业收入净额9.58亿元。
过往派息
公布日期 | 派息事项 | 派息内容 |
---|
2024/08/13 | 第二期中期业绩 | 股息:港元 0.0910 |
2024/02/27 | 中期业绩 | 股息:港元 0.0900 |
2023/09/06 | 末期业绩 | 股息:港元 0.1100 |
2023/02/15 | 中期业绩 | 股息:港元 0.1100 |
每基金单位末期分派9.3仙,连同第一次及第二次中期分派9仙及9.1仙,期内合共派27.4仙。派发比率达94%。按报告期间最后交易日收市价1.86元计算,分派收益率约9.8%。
于去年12月31日,阳光房地产基金整体物业组合的租用率为91.3%,而写字楼及零售物业组合的分别为92%和90.1%,写字楼物业组合录得的续租率为65%,零售物业组合的续租率则为79%。写字楼及零售物业组合分别录得续租租金负增长4.6%及0.6%,以致整体物业组合的平均续租租金负增长为2.6%。
公司表示,目前预计甲级写字楼的新租赁需求将持续疲惫,而本地零售状况将继续面对跨境竞争,从而或会窒碍零售经营商(尤其以餐饮业和保健及美容行业)的扩充意欲。因此,空租的持续期已成为并将继续影响阳光房地产基金收入表现的主要摇摆因素。(vc/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沽空资料截至 2025-03-11 16:25。)AASTOCKS新闻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