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 Interr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07801.HK) 宣布,截至上周五(14日),公司尚未就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de-SPAC交易)订立任何最终协议,而经延后截止日期将于3月16日失效。鉴于公司A类股份及上市认股权证已于联交所主板暂停买卖,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的条款及上市规则,以赎回价每股A类股份11.0979元赎回所有A类股份,预计将于4月3日前后、不迟于4月16日支付。
于最终赎回完成后,联交所将取消Interra AcquisitionA类股份及上市认股权证的上市地位,待余下股东及董事批准后,公司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展开自愿清盘程序,以在合理可能的情况下尽快清盘及解散。公司股份及上市认股权证自2024年11月1日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除牌为止。
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8B章,SPAC必须在上市之日起计24个月内刊发de-SPAC交易的条款落实后尽快公布,并必须在上市之日起计36个月内完成de-SPAC交易。(gc/da)(港股报价延迟最少十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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