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张慧、俞兴华等因授信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对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罚款230万元。同时,对张慧警告,罚款6万元;对俞兴华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祖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怀勇警告,罚款6万元;对应晓晖警告,罚款7万元;对杨宁警告,罚款10万元;对谢金海警告,罚款10万元;禁止万翔宇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胡衍斌警告,罚款8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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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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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赣金监罚决字〔2025〕1号 |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
对浦发银行南昌分行罚款30万元;对魏文军警告,罚款6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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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张慧、俞兴华、游祖平、游怀勇、应晓晖、杨宁、谢金海、万翔宇、李平、胡衍斌 |
赣金监罚决字〔2025〕2-12号 |
授信管理不尽职;未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
对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罚款230万元;对张慧警告,罚款6万元;对俞兴华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祖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游怀勇警告,罚款6万元;对应晓晖警告,罚款7万元;对杨宁警告,罚款10万元;对谢金海警告,罚款10万元;禁止万翔宇5年从事银行业工作;对李平警告,罚款6万元;对胡衍斌警告,罚款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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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桃苑支行 |
赣金监罚决字〔2025〕13号 |
遗失金融许可证 |
对兴业银行南昌桃苑支行警告,罚款1万元 |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