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发布了临银罚决字(2025)1 - 3 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处罚。
根据公示信息,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多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分行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 438000 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同时,贺某旭(时任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李某意(时任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运行管理部副经理),因对该行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处以 11000 元、18000元罚款。
此次行政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合规运营的严格要求。金融机构需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
云南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 1980 年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在当地金融领域具有重要地位,曾用名有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逐步发展成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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