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观点网
05-11

观点网讯:5月1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金科”)宣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同时终止了公司及重庆金科的重整程序。

公告显示,此次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定为8年,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根据计划,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债权人在依照重整计划受偿后,对剩余未获清偿的债权将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就已获现金清偿、转增股票及信托受益权份额抵偿的清偿金额,将不再享有向其他连带债务人、担保人等债务主体主张清偿的权利。若发现相关人员违法侵占公司财产、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依法要求前述主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将追回资产作为重整偿债资源向未获全部清偿的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重庆五中院在民事裁定书中指出,《金科股份重整计划》及《重庆金科重整计划》的制定、提交、表决程序合法,内容不损害各表决组中少数反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公平保障了各债权人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和可行性。

金科股份表示,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顺利完成,公司将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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