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宿迁金融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41216万元。
卢春(时任交通银行宿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兼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现任零售信贷业务中心副主任)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章苏月(交通银行宿迁分行对公客户经理)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责任编辑:李琳琳
免责声明:投资有风险,本文并非投资建议,以上内容不应被视为任何金融产品的购买或出售要约、建议或邀请,作者或其他用户的任何相关讨论、评论或帖子也不应被视为此类内容。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考虑您的个人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TTM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保证,投资者应自行研究并在投资前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