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包括不应再将身份证号码设为默认密码(例如用于加密电邮附件的密码),也不应将身份证号码与其他容易获取的个人信息组合成密码,例如将身份证尾号与出生日期结合,如“567A01Jan80”。 指导原则已上载到这两家机构的官网。政府也正与金融、医疗、电信等受监管行业合作,预计在未来几个月内发布各行业专属的详细指导。 目前,一些私营企业仍要求用户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密码以查阅个人信息,如保险文件等。这种做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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