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葫芦岛监管分局与阜新金融监管分局近日连发14张批复,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旗下14家支行、储蓄所及分理处终止营业。
具体来看,葫芦岛监管分局发布11张批复,同意辽宁农商银行葫芦岛龙信支行、葫芦岛五里河支行、葫芦岛老和分理处、兴城兴隆支行、兴城温泉支行、兴城邴家湾支行、兴城华府支行、兴城建华支行、绥中高岭中街储蓄所、葫芦岛双龙支行和葫芦岛船厂支行11家分支机构终止营业。
抚顺金融监管分局发布3张批复,同意辽宁农商银行抚顺李家分理处、抚顺沈东支行和沈东高湾支行3家分支机构终止营业。
批复要求,相关机构接到文件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缴回许可证、完成法定手续。同时,需依法依规做好业务归并、公告等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9月,省级农村商业银行辽宁农商银行正式成立、揭牌。原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依法终止,相关业务由辽宁农商银行全面承接。辽宁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207亿元,位列全国农商行之最。
2024年6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并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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