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嘉兴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被罚款140万元。同时,朱剑军(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荡支行行长)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被取消2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朱益平(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徐海卫(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因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金罚决字〔2025〕6号 |
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挪用于归还他行不良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导致形成不良 |
罚款140万元 |
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
2 |
朱剑军(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荡支行行长) |
取消2年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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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益平(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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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徐海卫(时任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警告并罚款5万元 |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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